关于加强市、县(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若千意见.doc

关于加强市、县(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若千意见.doc_第1页
关于加强市、县(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若千意见.doc_第2页
1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党建办关于加强市、县(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4﹞45号各市、县(区)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党建办关于加强市、县(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2014年12月12曰(此件发至县)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党建办关于加强市、县(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闽委﹝2011﹞4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解决市、县(区)(以下简称市县)机关党建在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县机关党组织在本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服务保证作用,现就加强市县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21.机关工委统一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设立党委的市县部门(单位),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层党组织隶属同级机关工委管理;市县机关设立的系统党委,在同级机关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原则,理顺机关工、青、妇组织隶属关系;机关工委要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参与评论可获取积分奖励  
非常文化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分享是知识的传递和增值。在信息时代,知识是最宝贵的财富。知识分享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不仅仅是个体发展的必需品,更是整个社会进步的基础。然而,知识分享仅仅是传递信息的表面,真正实现价值传递,需要更深入的思考与行动。

VIP会员服务
限时8折优惠
确认删除?
赚钱
VIP会员
咨询电话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