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信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制度).docx

XX信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制度).docx_第1页
XX信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制度).docx_第2页
XX信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制度).docx_第3页
XX信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制度)(湘信院党〔2024〕3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共湖南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第四条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宣传统战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宣传部长兼任,组织部长、学工部长、统战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各党总支书记等为办公室成员。各党总支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与格局。第五条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班子对本部门(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第六条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参与评论可获取积分奖励  
非常文化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分享是知识的传递和增值。在信息时代,知识是最宝贵的财富。知识分享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不仅仅是个体发展的必需品,更是整个社会进步的基础。然而,知识分享仅仅是传递信息的表面,真正实现价值传递,需要更深入的思考与行动。

VIP会员服务
限时8折优惠
确认删除?
赚钱
VIP会员
咨询电话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